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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追索转移的财产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47人
律师解析:
当夫妇办理离婚手续时,若有一方试图进行财产转移行为,另一半有权采纳如下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即尽全力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诉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冻结、查封以及扣押等全方位的保全服务。
其次,尽一切可能搜集对方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留意其开设银行,以便在异议发生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查阅转账记录,在法庭现场,要求对方做出详细解释,包括存款流向及具体用途。
最后,全面搜集与对方收入和资产相关的各项凭证,如若自行调查存在困难,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协助调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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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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