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联律师事务所
叶维洋律师,浙江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曾供职于国内著名互联网上市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企业法务管理与劳动人事管理经验。主要方向:公司法、合同、房产、婚姻家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民商事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以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客户提供高效和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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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之中并无法涉及到有关于继承权事宜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离婚所要处理的财产内容,大多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有资产,然而,继承却是处理个人资产理应采取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孩子因为疾病、上学等费用增加,或者生活水平提高,原定抚养费不够用了,就可以申请调整。不过,调整得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办。

居间合同是委托人与第三方建立合作关系的中介服务协议,居间人提供洽谈、签约等协助并收取固定酬金。即使卖方违约,买方在某些情况下仍可执行合同并承担罚则。若合同无效,居间人无权索酬,但如有明确约定,可能涉及已支付的必要费用。

离婚协议并非婚前财产约定,而是婚姻解除后对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协议。其生效需在离婚后,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共同财产(如房产、物品、债务)分割等,并需双方签字确认。婚姻财产协议则关注婚内财产所有权安排。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共有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和子女的抚养做约定,为了保证双方能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往往选择约定违约条款来制约对方,以求得离婚后协议的内容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