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博谋律师事务所
马红霞律师,河北博谋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211院校毕业,201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为央企提供法律服务多年,现担任威县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公益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建设工程纠纷、法律顾问等刑民商事案件。马红霞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诉讼工作经验已经技巧,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利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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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胁迫的手段或者威胁的方法,组织残疾人以及儿童进行乞讨,可以按照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案,这项罪名属于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认定这项罪名之后,可以对行为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中国对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只要犯了本罪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比较严重的情节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