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侵占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是什么人

侵占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是什么人

时间:2024.09.0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73人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行为主体通常涵盖了所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些个体不仅包含了我们社会中的成年人,更进一步地说,只要他们能够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识别与控制,便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潜在犯罪者。他们并不一定必须是公职人员,也可以是普通民众,只要在实际行动中实施了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便有可能触发该项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俞子安律师

上海市嘉诚律师事务所

俞子安律师,上海市嘉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党员。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任公职,2004年辞职后先后在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嘉诚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于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劳动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办理.俞律师为多家全国知名企业提供过诉讼法律服务,至今已亲自办理诉讼案件超过500件,经验丰富。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