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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涵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即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的人。
2.公司指依规设立的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从事生产等活动谋利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公司、企业外的社会组织,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3.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侵占财物按贪污罪处罚,不算职务侵占罪主体。
2025-11-23 18:2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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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但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侵占财物按贪污罪定罪,不属于此范围。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主体有特定范围。公司涵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这些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然而,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侵占财物时,按贪污罪处理。这是因为他们身份和职责具有特殊性,涉及公共财产和公共事务管理。若遇到涉及职务侵占或贪污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3 17:2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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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涵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公司包括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以获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像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不过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按贪污罪定罪,不在职务侵占罪主体范围内。
3.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单位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同时,员工自身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坚守职业道德底线。
2025-11-23 16:0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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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务侵占罪主体具有特殊性,涵盖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可能构成此罪。
(2)公司包括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像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不过,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按贪污罪定罪,不在职务侵占罪主体范围内。
提醒:单位人员应明确自身行为界限,避免因不当行为触犯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不同性质单位人员面临的法律定性不同,案情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1-23 15:3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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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主体范围界定。对于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要准确依据法律规定去判断,比如了解公司是否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否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的组织,其他单位是否属于公司、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
(二)区分不同性质单位人员。要清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侵占财物按贪污罪定罪,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主体。
(三)核查人员职务行为。判断相关人员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若不符合此条件,也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5-11-23 14:14: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