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开设赌场罪条件都有什么

开设赌场罪条件都有什么

时间:2024.09.0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73人
律师解析:
构成开设赌场罪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本罪的实施者应当为普通公民或者法人组织等一般主体;
其次,在犯罪的主观心态上,行为人必须是有意为之,并且其行为的最终目的必然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第三,从本罪所侵犯的法益上来讲,它直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中的正常管理体系;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犯罪的客观表现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开设和经营赌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销售POS机本身是允许的,但是必须是公司有权销售,同时需具有授权或者是自营业许可范围才属于合法的范围。如果公司不具备经营权,则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如果利用POS机来进行套......

挪用专项资金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诈骗: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

    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关于“犯罪之日”的定义,一般而言,是指犯罪行为实际发生的那一天。然而,若犯罪行为存在着持续或连续的情况,则应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司法实践中,聚众斗殴罪往往被视为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因此其追诉期限相对于其他犯罪来说可能会更长。设定追诉时效的目的在于敦促司法机构尽快行使追诉权力,同时也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浏览量:1071 2024-09-21
  • 入室盗窃未遂标准是多少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

    入室盗窃未遂,往往是指那些已经开始了入室盗窃行为,却因为某些自己无法掌控的因素未能最终成功实现目的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判定入室盗窃未遂这一问题,通常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其进入室内的具体程度、是否已经开始实施盗窃行为以及是否因为外部原因导致未能如愿以偿等等。尽管如此,即便盗窃未遂,只要存在入室盗窃这样的行为,仍旧有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浏览量:1330 2024-09-21
  • 职务侵占罪并处罚金判罚标准是多少元以上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

    在我国,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罚金处罚并未设定明确且固定的数额准则,而由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依照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情节轻重予以裁量决定。一般而言,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侵占行为所涉金额、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被告人的实际经济情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从而来确定最终的罚金数额。通常情况下,罚金的具体数额会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及被告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旨在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惩戒与防范之双重效果。

    浏览量:1137 2024-09-21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胡静律师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播放量:1454 2023-06-06
  • 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有什么不同

    杨雷兵律师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2、情节要求不同。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

    播放量:1491 2022-06-15
  •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杨少宁律师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播放量:1261 2022-06-15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 帮信罪获利要退吗

    1472人阅读

    在帮信罪中,犯罪嫌疑人通过该犯罪行为所赚取的钱,都被视为违法所得。积极主动把违法所得交出来,能有效减轻或抵消犯罪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体现出被告人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认错态度。另外,退还违法所得这一行为,可能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 侵犯通信自由罪包括电子邮件吗

    1042人阅读

    侵犯通信自由罪探讨:电子邮件也受法律保护。通信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多种通信方式都在保护范围内,电子邮件也不例外。该罪是指私自隐匿、销毁或未授权开启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里的“信件”应广义理解,包含电子邮件。

  • 非法经营罪标准是什么

    1697人阅读

    非法经营罪,就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罪名里的“国家规定”,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具体来说,非法经营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授权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而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非法经营的金额、违法所得、经营规模以及对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等。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免触犯法律。

  • 寻衅滋事罪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有无时间限制

    1426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中“任意多次殴打他人”的行为,其时限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多次”需要综合考虑殴打行为的本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以及犯罪的主观故意等因素。一般来说,“多次”是指至少三次行为,并且需要体现出持续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