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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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知情并自愿情况下,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实施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的违法行为。该罪行的法律认定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

帮信罪的定罪量刑依据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立案和定罪量刑标准如下:首先,涉及到支付结算额度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其次,以投放广告等多样化形式提供资金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再有就是,非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情形。除此之外,如果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视为涉嫌犯下了帮信罪。

帮助信息罪是根据何种因素进行裁定的基本的案件立案准则如下所示:首先,如果涉及到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其次,若通过投放广告等途径提供资金高达五万元以上;再次,若违法所得总额超过一万元以上;最后,倘若在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能被处以罚金。

帮助信息犯罪的认定所需的证据类型例如,收集与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以及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和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相关的证据;或者是收集与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有关的证据等等。其次,帮信罪即指行为人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等方面的协助,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便达到了立案的标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帮助信托罪”,意思是在明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还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对于这种犯罪的处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故意程度、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不良影响等因素,然后再进行裁决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