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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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对于退还购房定金的具体法规依据是什么定金作为一种交易行为,是可以退还的,但是若买方欲请求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在一般的情况下,如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签署预售合同的,买方将没有权利向卖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

关于购房认购所支付的定金一事,通常情况下是无法退还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存在瑕疵,从而导致交易无法实现原定的合同目的,那么其将无权向对方请求退还定金。然而,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卖方自身原因造成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买方有权主张退还定金。

若想撤销房产预付款项,可尝试与卖家协商。在特定情况下,买家所付定金可被退还,包括开发商转售房屋、缺乏合法证明、双方对正式合同无法达成共识、认购意向书条款不明确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未能订立等情况。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案例分析。

购房定金一般不予退还,除非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即使合同解除,买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卖方损失,定金亦不返还。购房前请慎重考虑,避免不必要损失。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通常而言,购房时交付的订金是无法进行退款的。然而,倘若房屋交易过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采购标准,那么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则不应被视为可退还之款项。但若开发商肆意违反常规交易秩序,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那么购房者在交付订金之后,有权向其提出退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