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调解中如不同意离婚应如何调解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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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对婚姻调解方案表示反对时的应对措施如下:
1、倘若您对于
协议离婚的调解方案持不同意见,则可以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申请。
2、在进行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先尝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若
当事人对此类调解表示反对,那么在法院作出不予准许
离婚的判决之后,原告诉求离婚的权利仍将得到保护,可在满六个月期限后再次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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