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一房二卖被判返还如何避免此类纠纷

一房二卖被判返还如何避免此类纠纷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06人
律师解析:
首先,在签订合约之前务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工作,确定所购买房屋的具体属性类型,以免影响到合约的合法有效性或导致违约无法正常履行。
其次,应当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合同条款进行精细化处理,以便于后续合同的顺利执行。
再次,对于合同中的解除条件、违约责任以及救济途径等关键条款,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例如明确规定“一房二卖”的禁止性条款,同时加大对此类违规行为的违约责任追究力度,以期对卖方的逐利心态产生有效的威慑效果。
此外,一旦发现存在违约行为,应立即采取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强制性措施,防止房屋在诉讼过程中被完成过户手续。
最后,在可行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比如要求其保证网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协助买卖双方查询交易标的房屋是否曾有过网签记录,协助买卖双方制定更为详尽且明确的合同条款,并且在合同签署之后,敦促双方进行网络公示并积极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