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甲公司,注册地址为,联系电话:xxxxxxx,法定
代表人为:xx先生,职务为:本公司总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办公地点位于xx市xx区xx路,联系电话:xx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先生,现任职务:
董事长。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依照约定,在前述三个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
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在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告始终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
保险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即在前述三个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鉴于此,原告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
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正审理并作出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
民法院
具状人:xx甲公司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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