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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签先开工的问题如何解决

时间:2025.04.03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1374人
律师解析:
在施工过程中,
首先签订相关合同至关重要,而不是先行施工而后再行协商签订合同
针对此问题,可采取以下两种解决途径:
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
若未能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帮助。
无合同的情况下即刻入场施工极易引发纠纷,且由于权责界定模糊,容易导致事态进一步加剧。
因此,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在施工前务必订立相关合同并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施工内容、施工方式、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施工期限、工程计价与结算、违约责任等各项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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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洋丽律师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陈洋丽律师,天驰君泰杭州分所律师,2015年加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在民商事诉讼纠纷、公司并购与重组、公司法律顾问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其他民商事纠纷。执业期间,曾为多家建设集团公司、房产公司、政府金**司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丹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为济宁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安徽某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利旗下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基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浙江某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实业有限公司合作运营科创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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