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中国,根据矿山工程总
承包资质规定,各等级企业的承包范围如下所示:
首先是最高等级的一级资质,拥有这一级别资质的公司可以胜任任何类型矿山工程项目的总体建设任务;
第二个层次为二级资质,这类企业能够承接每年开采量不超过120万吨的铁矿以及每年开采量不超过120万吨的有色砂矿或者每年开采量不超过70万吨的有色脉矿的采、选工程的施工工作;
最后是
三级资质,这类企业可以承接每年开采量不超过70万吨的铁矿以及每年开采量不超过70万吨的有色砂矿或者每年开采量不超过36万吨的有色脉矿的采、选工程的施工工作。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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