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向看守所传送贴身衣物时,敬请关注以下几点事项及相应要求:
首先,所有衣物严禁含有任何形式的金属制品,诸如金属拉链、金属纽扣之类。
其次,衣物上也不可含有任何带状或条状物件,例如连衣帽等样式。
接下来是关于适宜衣物类型的规定,您可考虑选用睡衣、睡裤、低领毛衣、运动装(不含松紧带)以及棉质内衣等质地柔软的衣物。
对于女性内衣的特别要求,即不得含有金属钢圈以及蕾丝边缘。
最后,关于鞋子与袜子的问题,鞋子将由看守所统一发放,无需额外赠送;
而袜子则可予以馈赠,但请确保袜子的筒高不超过中筒。
至于款式、颜色以及图案方面,我们建议您选择常规款式、简洁图案或者无图案的内衣,尽量避免过于艳丽的色彩以及繁复的花纹。
在材质选择方面,我们强烈推荐棉质内衣,因其具有良好的吸湿排汗性能,有助于维持穿着者的舒适度。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