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隗春绿,女,汉族,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诉讼经验。擅长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遗产继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等业务。 执业理念: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坚信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是自己作为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维护社会公正、坚定法律信仰、保护公民个体的正当利益是自己作为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执业特点:认真专业,细致缜密,擅长为客户制定诉讼方案。 柔中带刚,坚韧不拔,擅长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代理案件 民事诉讼案件 1.北京某公司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2.北京某公司与林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3.北京某公司与崔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4.初某某继承纠纷案; 5.罗某某诉王某某民借贷纠纷案; 6.李某某分家析产纠纷; 7.武某某继承纠纷案; 8. 秦某诉北京某国企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9.夏某等12人诉北京某国企劳动纠纷案; 10.北京某票务公司诉某旅游公司合同纠纷。 拆迁业务 一、北上广深地区 1、上海市闵行区宋某房屋拆迁案; 2、深圳市龙岗区邓某等三人房屋拆迁案; 3、惠州市万某养殖场拆迁案; 二、中部地区 1、山东省临沂市33家房屋拆迁案; 2、山东省滨州市17家房屋拆迁案; 3、河南省商丘市刘某等15家房屋拆迁案; 4、河南省南阳市巴某房屋拆迁案; 5、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白某等14户鱼塘拆迁案; 6、湖北省十堰市周某房屋拆迁案; 7、湖南省湘西龙山县养殖场退养补偿案; 8、云南省孟连县岩某土地征收案; 9、云南省昭通市54户安置协议履行案; 10、四川省资阳市建材厂拆迁补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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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方能否离婚倘若女方患有精神疾病,等待她去做的便是向司法机构提交离婚申请。若女方由于精神病症而失去了全面参与民事活动的能力,那么男女双方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进行婚姻解除程序。只要法庭判定婚姻关系已经陷入僵局、感情裂痕确实难以修复,那么尽管女方患有精神疾病,依法离婚依然能够得到认可和批准 。当女方呈现为间歇性精神疾病的状态时,男女双方可共同选择在女方精神状况稳定的时期内商议并达成离婚协定。

如果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一般是可以离婚的,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和程序。如果在婚姻期间患了这种病,而且病情严重到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和日常生活,那么对方就有权提出离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活需要。此外,法院还会全面考虑和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纽带是否真的破裂了。

当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时,另一方有权依法申请解除婚姻关系。但这种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切实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必要的生活福利待遇。如果患者的精神状况非常严重,以至于失去了独立决定权或无法自我照顾,那么在离婚程序中,另一方有责任为其提供适当合理的安置和保障措施。

精神疾病患者能否担任证人证人证言乃指证人为纯正案件的实际状况发表的阐述,因故不能明确表达个人意愿的精神病患者是不得被视为证人的。此外,那些在待证明事项的认知水平、智力程度或精神健康状态等方面无法与之匹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也同样无法担当证人的职责。

关于精神病患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依照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可分为有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以及无完全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两类。若属于前者且在精神状况稳定的前提下实施了某种行为,他们仍须对该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负有民事责任;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