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代理关系中,从法律层面上讲,通常情况下
代理人不得再次委任他人代为行使其代理权。原因在于,转委托仅能在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建立起充分互信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因此代理人理应亲力亲为地履行代理职责。然而,法律亦明确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由复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
转委托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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