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任意
撤销权:
证明赠与财产未转移,不动产未
过户、动产未交付,可用
不动产权证书、交付记录等当
证据。
2.法定撤销权:
受赠人侵害权益,用
报警记录、诊断证明举证;受赠人不履行
扶养义务,用
亲属关系证明、费用支付记录举证;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用
赠与合同和违约证据举证。
3.因赠与人经济恶化撤销:
用财务报表、
医疗费用清单证明经济变差。
案情回顾:小朱将名下一处房产无偿赠与小胡,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小朱后悔想
撤销赠与。同时,小胡曾与小朱发生冲突,造成小朱受伤住院。小朱还表示自己近期生意失败,经济状况恶化,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双方就赠与撤销事宜产生争议,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小朱可行使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因赠与的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符合财产未转移的条件,小朱可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作为证据。
2、小朱若主张法定撤销权,可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明小胡严重侵害其权益。若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小朱可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生活费用支付记录等证明小胡不履行扶养义务;若有赠与合同,可提供合同及小胡违约的证据证明其不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小朱因经济状况恶化欲撤销赠与,可提供财务报表、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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