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诉讼该如何应对

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诉讼该如何应对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43人
律师解析:
以因土地管理机构对宅基地之审批显属不当,导致邻近住户翌日相关权益遭受侵害为由所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均需按照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并进行分析审理。此类案件所涉及的审查归根结底在于土地管理部门在做出审批宅基地手续之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越权行使权力、滥用职权以及违反既定程序等不当作为产生。因此,在无论从实体处理角度还是从审批流程层面来看,只要发现土地管理部门存在任何违法规则的情况,那么人民法院都应该撤销该宗宅基地执照或者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启动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