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国外商标要坐牢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阅读:964人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违法行为,若触及到
刑法规定的范围,将被判定为
犯罪行径,并需为此类行为负起相应的
刑事责任。
当前阶段,严惩的
商标侵权犯罪主要有三大类型,分别是
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那些对
商标识别的功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犯罪行为,仅限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的犯罪行为。
当假冒注册商标罪成立时,可能同时涉及到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的行为以及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此时应当视为
牵连犯,按照一般原则,应选择较重的
罪名进行
定罪量刑。
此外,如果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存在共同谋划的行为,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则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的
共犯身份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