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缔结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过程中所获得的
赠予财产,应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应在
离婚时期依法依规进行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处理;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将交由有权机构进行裁定。
在实践操作中,人
民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遵循保护
未成年人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在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单方面的财产,则该部分财产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参与财产的分割。
只要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必须签署
书面形式的
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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