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分割根据情况而定。-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先确认市场价格,扣除首付和增值部分后,夫妻平均分配。-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参与还贷,离婚时,未登记方可以获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婚前一方已购房,如父母首付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属依不动产登记簿所有者。首付款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姻期间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归属房屋所有者,需向未获产权配偶补偿。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首付在婚前支付且未明确为双方赠与,通常视为对男方个人赠与,女方无权分割。若婚后支付或未明确单方赠与,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公平合理分配。

若房产是婚后共同购置和偿还贷款,则视为共同财产,应平等分配。若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未偿贷款为其私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方应向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