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体工商户通常按照季度进行
增值税申报及缴纳,即便某月的营业收入超过三万元,但若整个季度累计的营业收入尚未达到九万元的上限,那么该季度仍可享受免税政策。
然而,若个体工商户在某月的营业收入超过三万元且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亦超过九万元,则需全额缴纳相应的税款。
计算方法为将总收入或季度总收入除以1.03后再乘以3%作为应纳税额。
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其通常被归类为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的纳税方式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首先,对于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具体的纳税操作如下:
1、根据营业收入缴纳5%的增值税;
2、同时须缴纳相关附属
税费,包括:
(1)
城建税依照缴纳的营业税的7%比例缴纳;
(2)教育费附加依照缴纳的营业税的3%比例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依照缴纳的营业税的2%比例缴纳;
(4)此外,还需要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其次,关于个体工商户的
纳税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商品的个体工商户需缴纳3%的增值税,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需缴纳5%的增值税;
2、除此之外,还需按照缴纳的增值税与营业税总和缴纳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3、最后,还需缴纳约2%的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若个体工商户每月的收入低于五千元,则可免于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同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获得豁免。
至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通常会采取定期定额的方式进行管理,即根据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区、地段、面积、设备等因素,核定其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额度。
若开具发票的金额低于定额,则按照定额缴纳相应税收;若开具发票的金额高于定额,超出部分则需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另外,若个体工商户的月销售额未达到
增值税起征点(一般为每月销售额5000至20000元不等,具体数额因各省市而异),则可免于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