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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封村状态能不能提出来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10人
律师解析:
确实可以,对于已经进行了封存处理之后的公积金账户提取事宜,您可以参考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方法一,携带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公积金卡在内的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进行相应的业务申请;方法二,开通微信提取渠道,首先你需要关注所在地区的公积金官方公众号,然后绑定属于自己的个人账户,接下来在公众号里面找到与公积金提取相关的选项,点击“我要提取”,随后按照提示依次填写和核实个人信息,以及表明所需提取的具体金额,按部就班地完成操作后,封存的公积金款项将会自动转到先前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购买、修建、重建、维修自住房屋;
2.离休、退休
3.失去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合同
4.出国居住;
5.还清自住房屋贷款本息;
6.租房居住(指在北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职工及其伴侣,通过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夫妻双方均可使用其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租金)。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保或遭受意外事故使家庭经济状况急剧下降;
8.进城务工人士如果与原先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9.在职期间因违法判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满之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0.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满足上述条款第四条的条件,即针对第一、五、六、七、八种情况,职工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其配偶则也可以同样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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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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