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相册里有照片或视频算侵权吗
时间:2024.09.05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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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人物照片参赛是否构成
侵权问题,情况并不绝对。
如果参赛作品事先获得了被拍摄者的正式许可或是由于照片具备新闻价值或特殊公益目的,因其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即便在没有得到
肖像权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亦可合法地使用他人肖像,这种情形就不能算作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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