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咨询该律师医疗损害纠纷诉讼案件中,鉴定人出庭的合法性探讨在鉴定意见正式公布之前,务必经过当事人双方共同在场并经过质证过程。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申请,请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经过审判机关审查如获批准,或者审判机关认为鉴定人确实需要出庭以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和说明,那么应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鉴定人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作证,那么法庭可以考虑并允许这种方式。
关于医疗损害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下,针对医疗损害方面产生的纠纷,诉讼时效应采取三年制,且从权益受害者意识到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且明确法律义务承担方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定性为民事责任纠纷,以过错原则为核心判断标准。依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患者治疗过程中造成损害,只要存在过失,就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认定旨在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民法中的民事责任范畴,以过错原则为基础。当患者在就医中遭受损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或过失导致,医疗机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体现其法律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遵循过错、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对直接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过错负责;过错推定原则下,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或拒供病历导致伤害,无需患者证明过错,法院可直接认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则规定,即使医疗机构无过错,仍可能依法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