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刑事拘留却未予立案之事宜,其处理方式往往与其拘留期限毫无关联性,因为在法律框架下,拘留乃是针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嫌疑人员实施的强制措施,而立案与否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对此类案件进行严谨、深入的审查之后作出之决定。尽管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然此并不代表只要尚未立案,便需将被拘留者羁押至37日期满为止。当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定无罪实据或无需追责刑事责任时,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之人。

关于行政拘留是否会留下案底以及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消除这一问题,其实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所谓案底,是指由公安机关依法按照规定程序所登记的犯罪记录,其施加对象仅限于那些已被判决宣告构成刑事罪行的被告人。然而,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一般违法行为,但尚未达到刑法所界定之立案标准者。据此,行政拘留本身就不具备案底性质,更无法像刑事案件那样经过数年后自动消失。

一般来说,若故意伤害行为没到犯罪的程度,只是行政拘留,那通常会被拘5到10天;要是情节严重些,可能要被拘10天以上、15天以下。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案底,但会在个人档案里有违法记录。不过,如果故意伤害行为达到犯罪标准,遭刑罚制裁,那就会在个人档案里留下抹不去的案底记录了。

在故意伤害事件中,如果只涉及经济处罚,被行政拘留,一般拘留时间是5到10天;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这期间虽然有行政拘留行为,但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只会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只有当不当行为构成法律上的犯罪,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并最终判定有罪,才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通常指的是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对行政拘留的被执行人而言,只有经决定机构批准,并遵守拘留所的相关规定,其亲属才有权进行探视。一般来说,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天至十天;然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十天以上,但最多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