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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房产土增税怎么计算

时间:2024.10.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依据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私人层面上的房屋销售行为暂时不对其课征土地增值税
该项通知自公元2008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推行。
由此可见,目前阶段,针对私人间的房屋销售活动,无需缴纳任何土地增值税。
具体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第六条和第一、三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法进行相应计算:
(一)如果提供的购房凭证为营改增之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话,那么其金额(不需要预先减去营业税)将在该物业购买年份开始到出售年份之间,每年增加5%计算。
(二)倘若提供的购房凭证为营改增之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则按照发票中所记载的价税总金额,即发票包含的价格与所有税费总额,来判断从购买年度至出售年度之间,每年需增加多少百分比计算。
(三)最后,如果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之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发票中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加上未被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来决定从购买年度至出售年度之间,每年需增长多少百分比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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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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