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清算通常可分为
破产清算及非破产清算两类情形,而对于每种情形所需遵循的流程及手续则有所差异。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破产清算须依照以下步骤进行执行:
第一步,
债务人或
债权人需向所在司法机构提起破产申请;
其次,经
司法机关批准后宣布正式进入
破产程序;接下来,由
破产财产管理人为破产企业制定出财产变价方案,并在相关收集的
债权人会议上讨论并通过;随后,根据债权人会议上的选择或者法院的最终决定,破产财产将会通过拍卖等方式来进行变现处置;
最后,需支付必要的
清算费用,妥善处理员工的
工资报酬、
社会保险及其法定
补偿金问题,缴纳所有未付之
税费以及清偿公司负债等事项。与此同时,在处理非破产清算事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旦面临
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产生,将依法组建清算组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尽的清算方案;接着要完成公司的
债权债务终结工作;
最后是
财产分配阶段,依据公司现有剩余资产情况开展分配计划。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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