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网络上如何起诉离婚

网络上如何起诉离婚

时间:2024.09.0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98人
律师解析:
在线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请您登录“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如果您所在的并非大型城市,优先考虑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份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其次,当您抵达在线立案的相关选项时,只需简单地点击即可。
如果这是您第一次尝试使用该平台进行立案申请,因为您还需先完成账号的注册步骤。
注册成功之后,请您回到刚才的登录界面,进行相应的登录操作。
请注意,登录界面除了为你提供常规的账号登录路径之外,还特别设有律师专用通道,您只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编号即可顺利进入登录页面。
接下来,您需要在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并进入“我要立案”和“预约法院”两个功能板块。
在此环节中,您需要详细选定您案件的起诉法院。
最后,您仅需准确无误地提供以下五类所需材料,并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1)起诉书以及起诉书副本;
(2)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3)您本人及配偶双方的户口本正本或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或者居住证明
(5)有关能够证实造成感情破裂主要诱因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关于儿女基本情况和抚养现状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杨云雁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杨云雁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