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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评判标准

时间:2024.09.1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评判标准是: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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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评判标准 阅读:8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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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菲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健康产业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核心律师,拥有律师和医师双资格证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先后在心内科、神内科、内泌科、软伤科、康复科等科室工作,熟悉各种常见病诊疗常规,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大量医疗纠纷案件,能够把医学和法律完美结合,通过对病历资料的分析拟定最佳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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