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美容及医疗纠纷精选解答 > 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9.23 标签: 医疗纠纷 美容及医疗纠纷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有: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经患者同意进行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潘晓菲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健康产业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核心律师,拥有律师和医师双资格证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先后在心内科、神内科、内泌科、软伤科、康复科等科室工作,熟悉各种常见病诊疗常规,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大量医疗纠纷案件,能够把医学和法律完美结合,通过对病历资料的分析拟定最佳诉讼方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