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机构方面,医护人员因过错未及时救治导致患者死亡,像拖延手术、误诊等,医疗机构要担责
赔偿。
2.工作场所中,企业未能及时送发病工人就医,存在过错就可能要赔偿。
3.公共场所里,如商场、酒店,管理者对发病者未采取必要救助,有过错时需担责。
4.个人见危不救一般无强制救助规定,紧急救助中施救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则免责。
责任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医疗机构就医,医护人员因疏忽拖延了手术时间,最终导致小朱死亡。小胡在工作场所突发疾病,企业未及时送医,小胡病情加重。小丽在商场突然发病,商场管理者未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小静见有人晕倒,因害怕未施救。死者
家属及伤者要求相关方承担责任,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在医疗机构中,医护人员因过错未及时救治致患者死亡,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存在
医疗过失,应承担
赔偿责任,所以该医疗机构需对小朱的死亡负责。
2、工作场所中工人发病,企业未及时送医存在过错,可能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因此该企业应对小胡病情加重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3、公共场所中有人发病,场所管理者未采取必要救助措施且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商场管理者需对小丽的情况负责。
4、个人见危不救一般无强制救助法律规定,紧急救助中施救人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受助
人损害不用担责,小静见危不救目前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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