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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时间:2026.02.27 标签: 医疗纠纷 美容及医疗纠纷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
患者要证明和医院有医疗服务关系、发生了医疗损害、医院诊疗有过错以及过错和损害有因果联系。
2.特殊情况,若医院隐匿、拒绝提供或伪造、销毁病历等,可推定其有过错,医院要自证无过错。
3.因药品、器械缺陷或不合格血液致患者受损,患者可向药品方、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或医院索赔,责任主体依规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前往某医院就诊,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反而加重。小朱认为是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自己受到损害,要求医院赔偿。医院则坚称自己的诊疗行为并无过错。小朱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医院诊疗有过错以及过错与自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但小朱发现医院存在拒绝提供部分病历资料的情况。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作为患者需对与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发生医疗损害的事实、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小朱未能完成举证。
2、然而医院存在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特殊情形,此时可推定医院有过错,医院需自证无过错。若医院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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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琪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何琪瑞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曾先后供职于国内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任职管理职位,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办案经验,善于从细节入手全盘分析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全面了解法律实务。专长领域为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人损纠纷等方面。其为人谦逊热诚,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业务的追求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何琪瑞律师思维敏捷、作风果敢,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和抓手,有着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何律师带领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业界积累了良好口碑,力求为客户解决争议、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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