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消费权益精选解答 > 地铁易燃易爆物品标准

地铁易燃易爆物品标准

时间:2024.10.10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地铁易燃易爆物品标准为:高压气体容器,如氢气瓶、氧气瓶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等,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乙醇等,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等,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等,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禁止乘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芳芳律师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