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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区别

时间:2024.10.21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1361人
律师解析: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区别在于: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其组织结构具有松散性,活动具有不定期性,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结构更严密。社会团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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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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