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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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当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只要夫妇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便可在该房产证书之上添加其配偶的姓名。然而,倘若没有进行添加姓名的操作,并且该房地产是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得,那么这部分资产仍然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这一点同样属于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范畴之内。

当你想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并且想增加房屋所有权人时,需要先完成赠予的官方审批。在贷款银行同意后,你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文件,去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法律规定交了费用,才能申请增加共有权人。

房产证加名分三种情况:无贷款需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有贷款需另支付5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纯公积金贷款还需另外支付100元;未婚人士加名视为买卖,需支付交易费、营业税率、个人调节税率等费用,还需缴纳印花税、合同订购费。如男方出让50%份额,税费按市场价值计算;多人变更需按平均比例分配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缔结之后,夫妻双方有权在房产证上追加配偶的姓名,只要双方对此达成共识即可。如果房屋购置资金来源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未添加配偶姓名,该房产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存在未清偿完毕的公积金贷款,夫妻仍可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姓名,但具体操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不允许在产权证上加名,但配偶的公积金可用于还贷。具体情况需咨询房管和银行。若婚后共同还贷,可在产权证上加名,但需明确产权比例。加名意味着对婚前财产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