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离婚到民政局签协议吗

离婚到民政局签协议吗

时间:2024.10.1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民政局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罗小宇律师

浙江杭千懿律师事务所

罗小宇,2011年从国家政府部门辞职后,从事专职律师至今,已经执业12年。代理过数百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获得了广大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