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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时间:2024.10.24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847人
律师解析:
自用土地使用权是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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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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