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业务员退了提成可以依法
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
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作为犯罪处理。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
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
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
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
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
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下面介绍一下业务员,单位进行
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打个比方参照以前判处的集资诈骗罪案例来看数额特别巨大的
业务员如果
投案自首并退还
非法所得,可以在“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金”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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