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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要办理怎样的相关手续

时间:2024.10.13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双方在离婚时应当约定抚养权的归属,子女抚养权变更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为:如果是协议变更的,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诉讼变更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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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莹律师

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

蒋莹律师 法律硕士 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青工委主任 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事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服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服务 蒋莹律师办案高效、热心公益,多次参与政协、政府机关、地方妇联主办的法律进课堂、进社区活动。为人耐心、细致、温和,擅长与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沟通,挖掘诉求,为委托人寻求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 蒋莹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办理过刑事合规不起诉案件、开设赌场罪、保险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罪名的刑事案件以及服务合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等多种类型的民事合同案件。 本着”刑事精细化辩护,民事先服务后收费”的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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