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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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房产证赠与协议效力问题探讨我们需要明白,没有房产证作为凭证的房屋赠与行为是不被认可的。这其中的缘由如下所述:1、房屋赠与协议公证所涉及的核心问题便是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由于房产证的缺乏,我们无法精确地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所属,因此也没办法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予事项的法律规定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条款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首先,必须保证当事人具有从事相关民事行为的适当资质和能力;其次,该协议内容的表述应当表达出其真实意愿,同时不能违反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原则上有效。但需要确保签署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该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个体户与员工签的入股协议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所签协议有效性具有开放性,可能得到认可或被视为无效。即使签署,部分条款也可能无效,不影响其他合法条款的执行。合同内容若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可能导致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