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执行行为能否冻结所有银行账户在面临被强制执行时,并不是必然要将全部的银行账户冻结。通常是依照执行申请者的实际要求来针对性地进行查封。在法律实践中,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动用国家权威力量,根据具有生效法律效力的文书记载的明晰、具体的执行事项,对民事责任方施加压力以使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而确保受益方的权益得到实现。

在一般的情况下,法院并不会主动进行物品的解冻操作。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所拥有的银行存款以及各类现金等资金的冻结,其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并且在此基础上,法院还享有延长有效期三个月的权力。

当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通常会尽快启动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程序。根据规定和实践经验,这个过程一般需要数天到几周的时间。不过,具体需要的时间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机构的工作效率以及银行的配合程度等等。要是情况比较紧急,法院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快处理流程,以便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冻结。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若未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具体时间会受到审理进度和生效日期的影响。一审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但可以根据情况批准延长;二审则是三个月。如果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超过履行期限还没还债,债权人就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了。

仲裁裁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来说,裁定在送达双方15天后生效,除非双方在此期间上诉至上级法院,否则裁定会一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