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菲,中共党员,执业深耕民生与商业交叉领域,现为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秉持“以法理温情解生活难题,以商业思维护权益底线”的执业理念,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及经济纠纷中构筑“防患—化解—增值”全周期解决方案。 专业方向覆盖四大核心领域:婚姻家事聚焦高净值人群财产分配、复杂抚养权争议及继承纠纷;劳动争议擅长企业用工风险全链条防控,为陕西知名企业提供合规体检,担任法律顾问;合同纠纷与经济纠纷则以“交易逻辑还原+证据链重构”为利器,主办过上亿标的合同纠纷,办理的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买卖合同、建工合同、借款合同等多种合同争议,为客户化解风险、创造价值。 实务之外,深耕规则输出与社会价值,热心法制公益宣传,坚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公益援助,让专业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5年,承办的案件被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评选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始终坚信,优秀的法律人既要懂“法条的边界”,更要懂“生活的褶皱”。在家长里短中守护公平,在劳资博弈中寻求共赢,在商事往来中预警风险——以专业为桥,连接规则与人情,此为使命,亦为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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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时,份额取决于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未签协议者,平均分配已得财产后剩余部分作为遗产,遵循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的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若有有效遗嘱,按其指示分配。如无遗嘱,继承人协商可调整遗产分配比例。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时,份额取决于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未签协议者,平均分配已得财产后剩余部分作为遗产,遵循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的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若有有效遗嘱,按其指示分配。如无遗嘱,继承人协商可调整遗产分配比例。

非婚育子女在传承制度中享有平等继承权,不论其出生方式或成为亲属关系的方式(如领养或继子/女),法律保障他们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权益,包括在遗产分配中的平等待遇。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权益平等。共同资产分配优先依据事先协议,无约则平分,通过科学方法确定份额。继承顺序为遗嘱、协议、法定,后者遵循平等或协商分配。法定继承依次为配偶、儿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等为第二顺位。如遇遗嘱,则按遗嘱安排优先于法定继承。

非婚育子女在传承制度中享有平等继承权,不论其出生方式或成为亲属关系的方式(如领养或继子/女),法律保障他们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权益,包括在遗产分配中的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