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
巩海冬律师,女,现任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作为法律人十多年来一直深耕法律行业,2年法官助理背景,5年公司法务背景。处理过标的过亿的建设工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参与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巩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巩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8505295303,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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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二手房屋过程中,若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仅支付了订金,该订金可以退还。这是由于订金属于私人间的一种约定,并不具备适用定金罚则的担保性质。换言之,即便交付或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也不会导致丧失定金或得到双倍返还订金这样的法律后果。

对于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便支付了购房定金的情况,实际上这笔定金是完全有可能被全额退回的。定金的退还与否,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已经正式签订了相关合同、哪一方当事人率先违背了此前所作之协定、是否遭遇了诸如无法预知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法规调整等形式的不可抗力事件等等。若因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则其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在进行购买汽车相关业务活动期间,或许遇到过交纳了定金却尚未签署相关合同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之下,通常定金都无法予以退还。原因在于定金作为正式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保证合同得以有效履行而设立。若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约约定,收款方则有权拒绝退还款项;然而,若是收受定金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交付定金一方便可基于法律依据请求给予双倍定金赔偿。

购买房产支付定金但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能否退还定金交付购房定金后尚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被允许撤回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将会触发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意味着买方支付的定金将不再予以退还;若因卖方因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的原因,则定金理应被原数退还予买方,同时卖方还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的责任。

尽管未签署书面定金合同,但实践中若一方实际支付了定金并履行相应义务,依据法律规定,该合同即视为实践性契约生效。不论是否签名,只要交付定金的行为发生,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开始履行其约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