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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儿归我是否能不让男方看望

时间:2024.10.1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28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男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女方不得限制男方行使探望权,但男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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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文青律师

福建斌建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所:福建斌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 工作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9年以上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为当事人提供积极、稳妥、优质的个性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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