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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放在我这的手机送给别人是否能

时间:2024.09.0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007人
律师解析:
把别人让自己保存的手机送人当然不可以。这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别人把手机放在自己这,只是让自己保管,保管人对于手机并没有所有权,更没有处分权,所以当然不能将手机送人;
如果保管人将手机送人了,手机的所有权人可以主张受赠人返还手机。这种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受赠人必须返还手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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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登肖律师

广东顶泽律师事务所

陈登肖律师,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入库律师,从事基础法律服务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多家公司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参与多家大型公司合作项目的合规及合法性审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借贷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具备丰富的庭审经验;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善于探索专业、高效的辩护思路;对新领域具有探索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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