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
李晓凤律师,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在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A证。 2020年在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保持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 尤以撰写各类诉讼法律文书见长;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诉讼业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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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反悔)的情况,只能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需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已经经过了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且颁给了离婚证,那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此协议双方应当遵守。

若协议本身是无效的,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协议不合法,不具备法律效力,那就可以推翻。但是如果协议没有损害双方利益,符合法律并且是经过双方同意的这种情况,就不可以推翻了。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推翻的。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内容不违法,同时也不损害公共的利益,那么这个事故赔偿协议就是真实有效的。

离婚协议签署后并非不可更改。如对财产分割存异议,双方可在未登记前协商调整。已登记离婚者需证明对方故意隐瞒、转移或伪造财产行为才能推翻原分配,包括隐藏、销毁财产或制造虚假债务。受损方可诉诸法律寻求重新分配。

要推翻已签署的协议,可尝试以下方法:证明签署时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或精神状况不佳;揭露对方欺诈、威胁等非法手段,并提供证据;指出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若合同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视为无效;证明合同是双方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阴谋,可申诉取消。但需注意,这些方法需有充分证据支持,才能提高胜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