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能以
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
不动产归属以
房产证的登记为准,因此房产证登记的谁的名字就认定房子属于谁,既然房产证登记的是
被执行人的名字;
则认定该房就属于被执行人,所以该房就是可以被执行的,也就可以被查封,在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之前,不能解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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