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
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取
失业救济金,并有权自谋职业,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安排重新就业。但是,被
清算组或法院指定的企业留守人员,应履行留守职责。这时,他们应视同清算组聘任的工作人员,其
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从
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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