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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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房产后拆迁补偿款项的税收问题在由于依法继承而取得的不动产资源面临拆迁的境遇中,如果根据我国各省市制定的《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所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个人所有,并且符合税务豁免的条件及要求,那么此类补偿款是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的。然而,如果没有遵循上述标准来确认所得款项,将会有必要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职责。

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土地面积、位置、用途和建筑结构等等。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房屋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会涉及到市场价值评估和搬迁费用,而房屋产权置换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来换新房。不过,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不同,政策和标准也可能会有所差异。

农村庭院拆除后的赔偿问题:在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方的庭院和空闲地应纳入征收补偿范围,按市场价格全额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替换补偿。补偿涵盖农民的住宅、室内装修、庭院附属物等,还包括安置费用,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和人口数确定。

商铺拆迁补偿包括停工、设备调整、物资运输等费用,拆迁奖励也应补偿。对于非住房住宅因拆除导致停产停业,有相应的补偿,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补偿计算方式为房产评估价值加装修补偿款,差额为评估价值减替换产权房屋评估价值。还需考虑安置费用,包括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限超期补助及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等。

房屋赠予拆迁补偿归属根据所有权人,以房产证、土地证为准。赠与人未转移产权时可撤销赠予,受赠人符合条件时可行使法定撤销权。所有权人是拆迁补偿的主要受益者。